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相关扶持政策,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制定全区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经济协作、信息化建设、名牌战略实施、标准化战略实施等工作;办理区政府与金融、保险、证券部门的协调事务,统筹和指导全区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工作;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银、信、企合作;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和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行业组织和各类中介组织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中小企业发展局内设三个科。
(一) 产业发展科
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研究拟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制定全区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市和我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协调中小企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名牌战略实施、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推进中小企业产业、技术、人才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和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行业组织和各类中介组织的工作。
(二) 市场服务科
负责协调开展中小企业国内外市场开拓工作。宣传推广“顺德制造”整体形象;组织企业开展经济协作,参与各类综合性经贸合作洽淡和展览活动;推动企业参与国内政府采购和联合国采购活动。
(三) 金融上市科
负责指导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区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领导小组和佛山市顺德区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和落实促进全区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规范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何基金管理工作;办理区政府与金融、保险、证券部门的协调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