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农业服务平台 | 网站首页 | 加入收藏
贸促会出证认证注册登记
发布时间: 2009-12-18 | 阅读次数: | 来源: 外贸发展科

办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国务院令[1992] 94号)
(附件原-1)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经贸部令[1992]1号)   (附件原-2)
《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试行)》(外经贸管发[1995]670号)    (附件原-3)
1、具有注册资格的企业到网上下载《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原-4)。
2、企业携带填制好的《注册登记表》和其它注册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到顺德贸促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顺德贸促会在收到完整的资料和正确的表格后,一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以下资料均需盖企业公章,并整理成A4篇幅。
1、《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年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带备原件对照)
3、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带备原件对照)
办事
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
费用
注意
事项
1、注册企业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
2)从事“来料加工” “来样加工” “来件装配” 和“补偿贸易”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
2、《注册登记表》填表说明:
1)“手签人员”指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在原产地证上签字的人员。《原产地证明书手签人员授权书》,需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领员”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具体办证人员。《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委派书》需粘贴申领员照片,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每一申请单位允许授权原产地证手签人员、申领员各三名。
4)申领员及手签员须在填表时候贴上其小一寸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
方式
联系人:邱小姐  电  话:22835669   传  真:22835678
各企业也可在所属镇街道办的经济发展办公室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