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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顺德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4-9 | 阅读次数: | 来源: 科技发展科

各镇(街道)经发办、容桂街道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技术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现开始受理2010年顺德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本年度区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大科技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和引导项目。
    (一)重大科技项目:具体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二)产学研结合项目:本年度产学研结合项目主要分为产学研合作(含院地合作)项目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
    1、产学研合作(含院地合作)项目:面向顺德的支柱产业和新兴培育产业,围绕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难题组织联合攻关,要求顺德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申报,并实质开展项目合作。重点支持与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合作的项目。
    2、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展现引进高端科技人才的效果,培育建设一批以镇(街道)政府或行业骨干企业为依托单位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三)引导项目:面向全区范围内的一般综合性项目,包括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等项目,重点发展新能源及新材料应用、节能环保技术、教育医卫及社会发展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主申报单位必须是顺德区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副高以上职称,且每年只能承担一个项目;
    3、同一申报单位承担2项或以上获各级科技经费支持项目,到期完成尚未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4、同一申报单位不能申报超过2项产学研结合项目;
    5、科研院校原则上是国内和广东省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特派员是指已签订《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并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文认定的企业科技特派员;
    6、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明晰各方分工任务、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牵头申报单位对联合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总体责任;
    7、申报镇(街道)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项目,须由镇(街道)政府牵头组建,制订特派员工作站的发展规划、运作模式和引进特派员的工作方案;特派员工作站须有特派员专门的办公和研发的场所,并连续5年均有特派员及特派员科研团队进驻,进驻的特派员不少于2人,特派员有在研科研项目;特派员必须是属本镇(街道)的企业科技特派员,进驻工作站的特派员不仅要为所进驻的企业服务,还需为整个镇(街道)相关产业服务;镇(街道)政府须有专项资金扶持特派员工作站的建设。
    8、申报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项目,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制订特派员工作站的发展规划、运作模式和引进特派员的工作方案;必须有特派员专门的办公和研发的场所,必须连续5年均有特派员及特派员科研团队进驻,进驻的特派员不少于1人,特派员有在研科研项目;企业有连续5年投入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的经费预算。
    9、今年项目优先支持院地合作项目、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企业科技特派员与入驻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和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成员单位申请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年限为2年,项目完成后须达到各项技术和经济验收指标;
    2、申报单位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保证有足够的自筹资金配套投入,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少于3:1;
    3、除重大科技项目外,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50万元。
    三、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区科技计划项目请填写《顺德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协议(产学研合作及院地合作项目)、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及资格认定证明文件(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材料等项目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采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请不要用塑料封面),同时报送申报系统导出的数据一份;
    (三)申报材料必须经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或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报送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发展科;
    (四)《顺德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录入系统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格式文档,请在顺德经济网(www.sdet.gov.cn)下载。
    四、受理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申报书纸质材料及导出数据请于4月23日前报送至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产学研合作项目:黄成杰 22830327
    院地合作项目:伍时昌 22830319
    引导项目:周广财 22830316
    地址:顺德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大楼西五楼
 
    注意:申报录入程序已更新至V3.2版本,由于网站服务器的调整,低于此版本的程序不再提供在线升级服务,且不能用于填报2010年区科技计划项目,请下载附件最新版本并安装使用。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