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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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科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佛山市发明专利资助办法》和《顺德区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及发明专利授权奖励暂行办法》的要求,2009年度我区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期间,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和PCT专利申请的,可申报佛山市发明专利资助(填写附件1,一式两份);2009年期间,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可申报资助申请费和实审费,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的,可申报资助申请费(填写附件2)。
二、申报单位及个人须向区经济促进局知识产权科提交下列资料:
(一)《佛山市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或《顺德区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附件2);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各代办处开具缴纳专利申请费用收据原件;申请人为单位的,收据原件已报销入帐的,须提交缴纳专利申请费用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助资金拨款的银行帐户,个人的需提供顺德区农行或信社的存折首页复印件,单位的需提供户名、开户行、帐号;
(四)申请人必须在“顺德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系统”的软件中进行数据录入(下载并安装附件5);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委托顺德区内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区知识产权协会进行数据录入,也可自行录入。录入完毕后,导出数据并邮至22830392@163.com。
受理申报时间: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逾期不补办。咨询电话:22830392,22830317,22800872。
附件:1、《佛山市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
2、《顺德区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3、《佛山市发明专利资助办法》;
4、《顺德区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及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暂行办法》;
5、《顺德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系统安装文件》。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