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料的装订顺序:
㈠《顺德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
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银行贷款卡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㈢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2009年年末纳税申报表或国、地税出具的2009年企业纳税证明;
㈣担保贷款贴息计算表(纸质和电子版);
㈤银行贷款合同、信用担保合同、银行借款借据、银行还贷凭证、银行每月扣息回单/利息发票(按此顺序每笔贷款一套资料整理)。
二、 授信额度用于承兑汇票、保理等其他类的融资方式的,不在贴息范围内。
三、 有关担保贷款贴息计算表填写的说明:
㈠利息单的装订顺序要与计算表的计算顺序一致。计算表计算出来的利息要与利息单一致(差额较大的注意查找差异原因)。
㈡“计算天数”栏,本表公式设置因为不同的银行对贷款完结日界定不同,因此可能存在1天的息差,请据实调整。
㈢“贷款户账号”栏,根据银行借款借据上的贷款账号填列,每笔贷款的贷款账号都是唯一的。
㈣“借款利率”按照年利率填写。计算表设置的是年利率的计算公式,因此,企业在填列的时候,注意将借据上的月利率改为年利率。
㈤涉及到部分偿还贷款的,注意“借款金额”栏,借款本金的变化。
㈥每家企业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四、 关于利息扣息回单/利息发票遗失的情况下,企业可到银行补制回单(需加盖银行业务章)。
五、 部分企业可能同月份有几笔贷款,银行利息发票需要求银行分列每笔贷款的利息。对已有发票无法重新开具的,需在发票上注明,发票金额为哪几笔贷款的利息,注明贷款帐号、计息期间等信息后,再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