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经促局):
现将《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收集企业在陕西省及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北四省的经贸合作项目,并填写合作项目申报表。统计时间以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为限,对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要附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二、请发动有意向开拓西北市场的名优企业安排企业代表(包括当地经销人员)参展参会。参展布展要求:我区4个标准展位(3×3㎡/个),展位费和统一变异特装费由市统一支付(如企业要求自行布展则布展费用自理),展品运输费企业自理。
请各经发办(经促局)于2月26日下班前将《第十四届西洽会合作项目申请表》及《第十四届西洽会参展参会人员报名表》报我局工业发展科。
联系人:曾文华,电话22831392,
传真:22831394,邮箱:jmjgyk@shunde.gov.cn。
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