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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
发布时间: 2010-2-4 | 阅读次数: | 来源: 农业发展科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

业务名称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

业务联系人

朱天武

咨询电话

0757--22833290

政策依据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实施意见》(农质安发[2006]9号)(见附件一)

申请材料及有关表格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书》(见附件三);

2、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如生产用药纪录表)。

我局内部审批流程

申请人汇总上报 —> 经办人核对 —>主管领导审核—>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相关信息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二)

备注说明

常年接受申请

附件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实施意见》(农质安发[2006]9号);

附件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流程规范;

附件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