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对10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部分展区评分结果作调整并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月3日-5日,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于2月5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何小姐(22835496)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0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