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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2-1 | 阅读次数: | 来源: 科技发展科

各镇(街道)经发办、容桂街道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划字[2010]91号)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计划项目的领域
本通知所指广东省科技计划主要是指广东省教育部(中科院)产学研合作计划、重大专项、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科技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科技研究开发、科研条件建设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项目的组织层次依次分为重大专项、重点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四个层次。各单位请依照省科技厅发布的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2010年广东省科技计划的申报方式继续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二)各申报单位必须认真按照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才提交申请材料。
   (三)主申报单位须在顺德辖区内注册(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另行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四)超过2项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五)鼓励我区产业联盟及产学研创新联盟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产学研合作专项包含“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等类别,不符合产学研重大专项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申报“引导项目”。
    (六)申报重大专项和重点专项以及有关重点项目的,要求作查新工作并提交科技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材料。
    (七)引导项目资助主要采取引导方式,申请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省部产学研结合引导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80万元。
    (八)申报单位必须出具项目资金单位配套证明。
(九)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请在广东省科技厅网站查阅。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和申报人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主持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各申报人获得申报权限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打印书面申报书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送交区经济促进局。
(三)材料受理。申报材料按专题领域和计划类别分别报送。
 

受理科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计划类别
科技发展科
黄成杰
22830327
省部产学研、对外科技合作
科技发展科
伍时昌
22830319
院地合作项目
科技发展科
周广财
22830316
重大专项、社会发展、工业攻关
科技管理科
黄小青
22830312
民营科技园、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试点
科技管理科
卢景明
22830399
软科学、农业领域科技计划
科技管理科
冯伟卓
22830326     
专业镇、省工程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及科学事业费专项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至3月5日下午5点。申报系统到申报截止时间后自动关闭,届时将不再接受任何数据提交,为避免网络堵塞高发时段,保障单位的申报顺畅,建议申报单位于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网上提交。
报送书面材料至区经济促进局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指南】请点击查看广东省科技厅网站通知
     【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二○一○年二月一日